张三有一只手表在旅游期间遗失,另一游客李四拾得后以市价卖给王五,王五又赠给自己的女友。两年半前张三已得知上述事实,期间曾经向李四主张过赔偿损失,但未果。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dmin2015-09-11  37

问题 张三有一只手表在旅游期间遗失,另一游客李四拾得后以市价卖给王五,王五又赠给自己的女友。两年半前张三已得知上述事实,期间曾经向李四主张过赔偿损失,但未果。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选项 A、如李四未将手表卖给王五而一直保有,则张三仍然可以请求李四返还手表
B、张三有权利要求王五或王五的女友返还该手表
C、张三可以请求李四赔偿损失
D、王五的女友已经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据此可知,如李四未将手表卖给王五而一直保有,则张三仍然可以请求李四返还手表。故A项正确,不当选。李四将手表卖给王五后,张三有权在其知情的两年内向王五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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