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夏佳华向S市H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夏佳平归还欠款6000元。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夏佳平在15日内一次性向夏佳华偿还欠款5000元。夏佳华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在此情况下,法律上产生的后果是什么?

admin2014-06-10  21

问题 2005年10月,夏佳华向S市H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夏佳平归还欠款6000元。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夏佳平在15日内一次性向夏佳华偿还欠款5000元。夏佳华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在此情况下,法律上产生的后果是什么?

选项 A、该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消灭
B、该诉讼费用由夏佳华承担
C、若夏佳平不履行和解协议,夏佳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D、在任何情况下,夏佳华都不可以再次以相同请求向法院起诉

答案AB

解析 (1)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撤诉具有以下法律效力:①终结诉讼程序;②原告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可对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③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2)执行依据主要包括以下三类:①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其中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刑事裁判中的财产部分;②其他机关制作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其中包括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仲裁机构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③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3)选项C不属于申请执行的范围,而选项D与《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44条的规定相抵触。甲此,本题应选A、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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