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生活挥霍,遂决定抢劫,某日,在赵某家门口对王某实施了抢劫,但由于王某的反抗,抢劫没有得逞,却在打斗中将赵、某放在门外的电视机打坏,还将在一旁经过的刘某(12岁)撞到,造成刘某受伤。后来,张某被依法提起公诉,本案中哪些人可以成为当事人?

admin2009-01-15  28

问题 张某因生活挥霍,遂决定抢劫,某日,在赵某家门口对王某实施了抢劫,但由于王某的反抗,抢劫没有得逞,却在打斗中将赵、某放在门外的电视机打坏,还将在一旁经过的刘某(12岁)撞到,造成刘某受伤。后来,张某被依法提起公诉,本案中哪些人可以成为当事人?

选项 A、王某
B、赵某
C、张某的妻子
D、刘某的父母

答案1,2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82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2) “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3)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4) “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5) “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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