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市某公司与乙市某厂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地在丙市,并约定在丁市履行合同,但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双方即发生争议。甲市某公司作为原告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甲市某公司与乙市某厂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地在丙市,并约定在丁市履行合同,但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双方即发生争议。甲市某公司作为原告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admin
2021-12-19
30
问题
甲市某公司与乙市某厂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地在丙市,并约定在丁市履行合同,但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双方即发生争议。甲市某公司作为原告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选项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丁市人民法院
答案
2
解析
《民诉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㈥此,本案应以被告住所地乙市人民法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M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题)。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回答第1—3题。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林某被聘任为酒吧经营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决定采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下列请求权中,不适用诉讼时效限制的是:()
甲将自己的小客车租与乙运营,后甲将该车出售于丙。但由于甲乙之间的租约未满,故甲丙约定继续由乙使用该车一个月,之后直接由乙将车交付于丙。但乙在此期间内因发生车祸,致使该车受损。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和乙结婚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甲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支持的有:()
飞黄咨询公司根据明日标准造件厂的委托,对其遇到的技术难题进行技术指导。明日标准造件厂根据飞黄公司提供的意见进行技术改造后,未实现理想的效果。双方就此引发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某公民死亡,3天后该公民出现。在此种情况下,该公民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采用:()
冯某在驾车过程中由于使用手机,与张某和李某路边停靠的机动车发生相撞,造成损失。当事人之间协商未果,张某欲诉至法院解决。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地法院负责执行的一案中,经审查发现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在乙地,于是甲地法院请求乙地的不动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乙地的不动产管理部门在接到协助执行通知后拒绝协助执行。则甲地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某市甲公司(位于A区)和乙公司(位于B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濒临破产,正欲转移所余财物。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区的房产一处。双方合同履行地在D区。甲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随机试题
当悬韧带放松时可使
禁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抗菌药物是
某言语障碍患者,不能说出物件的名称,但可描述其用途和方法,经他人提示物件名称后,可以辨别是否正确。则该患者的语言障碍类型为()。
某投资者做恒生指数期货投资,22500点时买入3份,22800点时全部卖出,合约乘数为50港元/点。则盈亏情况为( )。
金融期权是一种权利的交易,其合约价格()。
下列表述中,不属于资本市场特点的是()。
用图式、同化、顺应、平衡这些概念来说明儿童认知发展规律的心理学家是()。
如果有两个样本,一个是实验组,一个是对照组,分别施以两种教学方法,后期测验后如何对其成绩进行统计检验,以确定两种教学方法有无显著差异?
望闻问切(山东大学2016)
Keyresourcesaretechnicalpersonnelandaircraftsparepartswhichaccountforthelargestshareofthemaintenance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