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的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
下列关于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的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
admin
2022-01-27
25
问题
下列关于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的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
选项
A、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和基础
B、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中均得适用和解、渊解
C、经审判程序处理的民事案件并不必然地要经过执行程序
D、与审判程序一样,执行程序是确定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程序
答案
A,B,D
解析
审判程序只是时问上处于执行程序之前,但并无前提、基础之关系。执行程序并不绝对地依赖于审判程序而存在,也不必然是审判程序的继续。例如,公证机关制作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由人民法院适用执行程序执行,A项错误。审判程序中可以进行调解,但执行程序中不得进行,B项错误。执行程序是依靠强制力实现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并非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因此D项错误。经人民法院审判程序处理的民事案件并非都具有可执行内容.即使具有可执行内容,当事人主动履行完毕,也可不进入执行程序,因此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5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与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提起财产保全,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下列哪一项关于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说法是正确的?()
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若在合同履行中产生任何争议均由合同签订地A法院管辖,后甲经乙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丙在转让时不知道有管辖协议。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乙与丙产生争议,乙欲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关于本案的管辖法院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小李的户籍所在地为乙市A区,但其经常居住于甲市A区,小李为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科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甲市B区,后小李因对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润分配存在不满欲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对于该诉讼可能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甲(住所地在A市)开私家车下班回家时误踩油门将行人乙(住所地在B市)撞伤。就损害赔偿额,二人达成仲裁协议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也未选定仲裁员;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对
鸿运公司与通达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如果以后发生纠纷由A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来,当双方发生纠纷时,由A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裁决。但是通达公司事后得知仲裁员刘某的妻子是鸿运公司的员工,所以不服该仲裁裁决,于是便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根据
甲诉乙继承遗产纠纷一案,丙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一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在向当事人送达判决时,甲当场口头表示不上诉,但在上诉期内又向一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乙当场口头表示上诉,而且在上诉期届满的头一天到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向一审人民法院邮寄了
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限定。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200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100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
叶某诉汪某借款纠纷案,叶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内容为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并收到该3万元的借条复印件,上有“本借条原件由汪某保管,借条复印件与借条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字样,并有汪某的署名。法院据此要求汪某提供借条原件,汪某以证明责任在原告为由拒不提供,后又称找不到
随机试题
那位生物学家相信某些动物物种正受到灭绝威胁。
A、Itsankintotheseaduetooverloading.B、ItranintoNicaragua’sBigCornIsland.C、Itdisappearedbetweentwolargeislands
用两种不同探测深度的三侧向视电阻率曲线重叠判断油、水层,效果较好。()
A.肌酸激酶B.肌动蛋白C.肌钙蛋白D.肌球蛋白E.磷酸化酶当肌细胞内Ca2+浓度增高时,分子构象改变的首先是
浅二度烧伤的特点,不包括
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阶段,误差率应在()以内。
党和国家为完成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照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所确定的关于教育工作的策略、方针和行动准则是()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问题。2010年,某省广电实际总收入为145.83亿元,同比增长32.07%。其中,广告收入为67.08亿元,同比增长25.88%;有线网络收入为45.38亿元,同比增长26.35%;其他收入为33.37亿元,同比增长57.3%。
NoJetlag(时差反应)AnymoreMostpeoplewhotravellongdistancescomplainofjetlag(时差反应).Jetlagmakesbusinesstravelersless
HowdidthetravellerhearaboutNewYork?Fromthefiat,thetravellercouldseethe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