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正与金某在外开会,邢某父母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38题)

admin2019-01-25  31

问题 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正与金某在外开会,邢某父母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38题)

选项 A、继续执行原判决
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报省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申诉。《刑事诉讼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最高法解释》第382条规定:“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本题中,邢某的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与金某在外地出差,邢某可能因此而改判无罪,再审法院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故C选项正确,当选;A、B选项错误,不当选。D选项,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规定,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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