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案情】昌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为刘昌、钱顺、潘平与程舵,持股比例依次为40%、28%、26%与6%。章程规定设立时各股东须缴纳30%的出资,其余在两年内缴足;公司不设董事会与监事会,刘昌担任董事长,钱顺担任总经理并兼任
【案情】昌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为刘昌、钱顺、潘平与程舵,持股比例依次为40%、28%、26%与6%。章程规定设立时各股东须缴纳30%的出资,其余在两年内缴足;公司不设董事会与监事会,刘昌担任董事长,钱顺担任总经理并兼任
admin
2018-06-23
20
问题
【案情】昌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为刘昌、钱顺、潘平与程舵,持股比例依次为40%、28%、26%与6%。章程规定设立时各股东须缴纳30%的出资,其余在两年内缴足;公司不设董事会与监事会,刘昌担任董事长,钱顺担任总经理并兼任监事。各股东均已按章程实际缴纳首批出资。公司业务主要是从事某商厦内商铺的出租与管理。因该商厦商业地理位置优越,承租商户资源充足,租金收入颇为稳定,公司一直处于盈利状态。
2014年4月,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减少至3000万元,各股东的出资额等比例减少,同时其剩余出资的缴纳期限延展至2030年12月。公司随后依法在登记机关办理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公司盈利状况不错,但2014年6月,就公司关于承租商户的筛选、租金的调整幅度、使用管理等问题的决策,刘昌与钱顺爆发严重冲突。后又发生了刘昌解聘钱顺的总经理职务,而钱顺又以监事身份来罢免刘昌董事长的情况,虽经潘平与程舵调和也无济于事。受此影响,公司此后竟未再召开过股东会。好在商户比较稳定,公司营收未出现下滑。
2016年5月,钱顺已厌倦于争斗,要求刘昌或者公司买下自己的股权,自己退出公司,但遭到刘昌的坚决拒绝,其他股东既无购买意愿也无购买能力。钱顺遂起诉公司与刘昌,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若公司不回购,则要求刘昌来购买。一个月后,法院判决钱顺败诉。后钱顺再以解散公司为由起诉公司。虽然刘昌以公司一直盈利且运行正常等为理由坚决反对,法院仍于2017年2月作出解散公司的判决。 判决作出后,各方既未提出上诉,也未按规定成立清算组,更未进行实际的清算。在公司登记机关,该昌顺公司仍登记至今,而各承租商户也继续依约向公司交付租金。 (2017年卷四第5题)
【问题】
昌顺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为什么?
选项
答案
存在。 (1)昌顺公司股东人数较少不设董事会的做法符合《公司法》第50条规定,但此时刘昌的职位不应是董事长,而应是执行董事。 (2)昌顺公司股东人数较少不设监事会符合《公司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但是按该条第4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而钱顺不得兼任监事。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s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林某系一孤儿,15岁,父母遗有一栋房屋,叔叔郭某系其监护人。后来因姑妈在国外,带林某移民到新西兰,并在新西兰已经办好了加入新西兰国籍的手续。林某临走之前,郭某考虑到林某不再回来,遂决定将林某所有的房屋出售,价款供林某在国外读书之用。郭某以十万元的价格
案情:村民陈某在耕田时拣到…,匹马,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马的主人来认领。事隔一年,仍未有人来认马,陈某也要搬到县城里居住,经人介绍,陈某将马在县交易所以市场价格卖给了邻村的赵某,但卖马时陈某并未说明马是他人的。几天后,马的主人郭某来找陈某认领马。
王某接受李某请求,为其寻找原料并代为购买,王某和李某之间的口头合同是什么性质?A公司是否有权以“李某已辞职”为由拒绝承认王某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为什么?
A实业公司在生产某治理污水的产品时需要一种化工原料。该公司的采购经理李某问遍其所熟知的公司和厂家均未找到符合该公司质量要求的该种化工原料,履行期一天天迫近。李某忽然想起自己的一位同学王某也在化工行业工作,便打电话给王某,王某说自己的公司也没有这种化工原料。
卫生防疫站有无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为什么?本案中张某可否要求举行听证?为什么?
陈剑与张青系邻居,长期不和,后因道路通行问题互不相让,陈剑一怒之下将道路堵死。于是张青诉至法院,请求恢复其通行权。法院先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二人和解,主审法官制作了调解书,但在领调解书时,陈剑拒绝签字。法院重新制作了判决书,径行判决。问题:请根据此案件分
消防安全处有无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为什么?如果公安局要吊销刘利民工厂的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那么刘利民可否要求举行听证?为什么?
李四未经张三同意,委托王五代卖这批鱼的行为是否有效?王五与张三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随机试题
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区别有哪些?
用来了解子宫内膜对卵巢激素反应的周期性,常用的检查方法
杏仁的主要功效是
患者眼睑先肿,继而头面、全身皆肿,上半身尤甚,发病迅速,皮薄光亮,恶寒重发热轻,苔薄白,脉浮紧,诊断为()。
有关城乡规划的编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对行政执行的阐述,不正确的是( )。
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额占全国的比重约为()。
Everymanmustcarryhisowncross.
=__________。
ChrisissurprisedthatHollyhasleftthecaf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