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为夫妻,均为白领,有一子丙(8岁)。甲、乙离婚后,丙由乙抚养,与乙共同生活。寒假期间,甲将丙接回共同生活15天,其间,丙将丁打伤,丁花去医疗费1万元,则( )。

admin2016-06-13  35

问题 甲、乙为夫妻,均为白领,有一子丙(8岁)。甲、乙离婚后,丙由乙抚养,与乙共同生活。寒假期间,甲将丙接回共同生活15天,其间,丙将丁打伤,丁花去医疗费1万元,则(    )。

选项 A、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B、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C、主要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乙适当承担部分责任
D、主要由乙承担责任,甲给予适当补偿

答案A

解析 《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将丙接回共同生活15天”,即丙处于甲的照管之下,视为共同生活。题干中“均为白领”,即不属于“一方因生活困难,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的情形。据此,本题中应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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