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admin
2020-05-15
32
问题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可撤销法律行为。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kL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代理的有()。
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5年4月1日,A公司与B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1)借款总额为1000万元;(2)借款期限为2年6个月;(3)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8%,2年6个月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4)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
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2个月后交付图书。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5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2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在民事诉讼中,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6个月。()
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年以来,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1)2016年5月,董事赵某将所持公司股份20万股中的2万股卖出;2017年2月,董事钱某将所持公司股份10万股中的2.5万股卖出;董事孙某因异
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9家国有企业拟共同投资设立“光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中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为600万元。其中,甲出资180万元(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乙出资150万元(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选择的支付方式有()。
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语言要平实、亲切、自然”,这是对的写作要求。()
患者,女,40岁。有糖尿病史9年,长期使用降血糖药,一月前合并肺结核,又合用抗结核药及退烧药,血象检查粒细胞减少,应系哪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
由于大气中媒质的不均匀性,对电磁波产生散射作用,在接收端天线可收到多径传来的这种散射波,它们之间具有任意振幅和随即相位,可使收信点场强的振幅发生变化。这种衰落是()。
下面运算符的运算顺序正确的是()。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日通知各股东。
体育是以()为目标的教育活动。
图5是某同学绘制的一个遗传病的系谱图(3号和4号为双胞胎)。下列与此相关的说法中正确的足()。
有效的资本市场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一切消息都是公开的,每个投资者都能无条件获得这些消息,并且市场消息一旦公开,就会翻样在市场价格上。()
不属于法律原则特点的是()
Motherdoesmostof______athom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