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某机构投资者对A上市公司进行调研时,发现A公司如下信息: (1)甲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B公司持有A公司34%的股份。甲担任A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5年8月7日,经董事会决议(甲回避表决),A公司为B公司向C银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
某机构投资者对A上市公司进行调研时,发现A公司如下信息: (1)甲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B公司持有A公司34%的股份。甲担任A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5年8月7日,经董事会决议(甲回避表决),A公司为B公司向C银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
admin
2017-06-23
38
问题
某机构投资者对A上市公司进行调研时,发现A公司如下信息:
(1)甲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B公司持有A公司34%的股份。甲担任A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5年8月7日,经董事会决议(甲回避表决),A公司为B公司向C银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发布公告予以披露。2016年3月1日,C银行通知A公司,B公司的借款到期未还,要求A公司承担保证责任。A公司为此向C银行支付了4000万元借款本息。
(2)乙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底期间连续买入A公司股票,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达到3%。A公司为B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于2016年3月5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求甲赔偿A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造成的损失。甲则辩称:乙在起诉前未向公司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故请求人民法院驳回乙的起诉。
(3)2016年3月10日,A公司公告拟于4月1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推荐了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候选人丙为B公司财务主管,候选人丁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1%的股份。
(4)2016年3月24日,乙向A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要求罢免甲的董事职务。A公司董事会当即拒绝将该临时提案列为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3月25日,乙联合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8%的股东张某,共同公告拟于4月1日在同一地点召开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4月1日,A公司的两个“股东大会”在同一酒店同时召开。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A公司股份总额为35%,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A公司股份总额为40%。后者通过了对甲的董事罢免案,并选举乙为A公司董事。
(5)2016年4月21日,B公司与乙达成股权转让协议。4月23日,A公司、B公司和乙联合公布了该协议内容:B公司将所持A公司27%的股份转训:给乙,转让后B公司仍持有A公司7%的股份;同时,乙向A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拟另行收购A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随后,甲辞职,乙被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
(6)2016年6月3日,A公刊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购买乙控制的C公司100%的股权,该交易金额达到A公司资产总额的25%。12月6日,A公司董事会又通过决议,决定购买乙所持D公司的全部股权,该交易金额达到A公司资产总额的20%。上述两项交易完成后,A公司的主营业务转换为汽车零配件生产。
(7)在上述两项股权交易公告前,A公司的股价均出现了异常波动。经调查发现:乙借用他人账户,于2016年6月1日至12月3日期间大量买入A公司的股票;董事戊于12月6日董事会开会期间,电话委托买人A公司股票1万股;A公司董事会秘书庚在电梯中听到公司高管议论公司重组事宜后,于12月3日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因受市场环境影响上述人员买入A公司股票后均未获利,其中,乙账面亏损达3亿元;戊账面亏损2万元;庚已卖出股票,亏损2000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016年3月24日,乙提出的临时提案是否应被列为A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4月1日,乙与股东张某共同召集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是否合法?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①乙的临时提案不应列为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在本题中,乙提交临时提案的时间距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不足10日;②乙与股东张某共同召集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不合法。根据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能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在本题中,即使董事会拒绝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乙与股东张某也应该要求监事会召集,不应直接自行召集。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tz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建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10日成立,张某为该公司的发起人之一,但未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06年10月10日,张某被选为公司监事。2007年10月10日张某的监事任期届满,未能连任,亦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张某拟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下列转让时
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外国投资者以现金和机器设备并购境内B企业,在所设立的C外商投资企业中,A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为22.5%,并于2008年5月9日取得了营业执照;下列有关A外国投资者出资期限的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出现下列()的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租赁服务。()
证券服务机构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甲向乙借款50万元,约定以甲的A幢房屋抵押给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以甲的B幢房屋抵押给乙。后甲未能按约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行使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9年)
随机试题
国标规定:滚动轴承的代号由前(游隙系列和精度等级)、中(轴承型号)、后(补充代号)三段组成。()
Wehadapartylastweek,anditwasalotoffun,solet’shave______one.
林某,男,67岁,伤口局部有炎症表现,经病原学检测发现为链球菌感染引起,分析原因是由于医生在给上一个链球菌感染者换药后没有清洁双手,直接给林某换药,导致感染的发生,像这种医院感染的传播途径属于()。
不属于注册建造师享有的权利是()。
法国A公司是国际知名的电气跨国公司,十年前通过设立中国分公司进入中国市场。针对中国成为世界加工厂和世界经济的有力推动者之一的趋势不断加强,A公司开始着手研究在中国的发展战略。经过十年充分的战略情报研究和战略保障准备,从2005年开始在中国实施并购。在
X公司系公开A股的上市公司,主要生产销售家电产品。2009年12月,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X公司的委托审计其2009年度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A和B接受会计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该项目的负责人。资料一:注册会计师A和B决定对X公司的期末存货
设A1,A2,A3,A4,A5是平面上给定的5个不同点,则使=0成立的点M的个数为()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处理,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张某欠李某10万元钱,逾期未还,李某几次催要未果。一日,李某发现张某将自己仅有的一辆“桑塔纳”牌轿车(八成新)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知情人赵某,则李某可以行使()以保障自己的债权不受侵害。
求曲线y3+y2=2x在点(1,1)处的切线方程与法线方程.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