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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委托乙代销电视机,乙分别与丙、丁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说明是代甲销售。后乙将与丙、丁签订合同的事实告知甲。甲分别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和丁送交了约定数量的电视机。丙接收了电视机,丁拒收电视机并要求乙履行合同。后丁反悔,直接向甲履行了付款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甲委托乙代销电视机,乙分别与丙、丁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说明是代甲销售。后乙将与丙、丁签订合同的事实告知甲。甲分别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和丁送交了约定数量的电视机。丙接收了电视机,丁拒收电视机并要求乙履行合同。后丁反悔,直接向甲履行了付款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admin
2014-02-17
33
问题
甲委托乙代销电视机,乙分别与丙、丁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说明是代甲销售。后乙将与丙、丁签订合同的事实告知甲。甲分别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和丁送交了约定数量的电视机。丙接收了电视机,丁拒收电视机并要求乙履行合同。后丁反悔,直接向甲履行了付款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55,多)
选项
A、如丙迟延履行付款义务,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连带责任
B、乙可以自己是受托人为由拒绝对丁履行交货义务
C、丁拒收电视机并要求乙履行合同意味着选择乙作为相对人
D、丁拒收电视机后又向甲付款的行为不发生合同履行的效力
答案
C,D
解析
《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该法第403条第1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本题中,第三人丙、丁分别与乙订立合同时并不知道甲与乙之间的代理关系,因此属于隐名的间接代理,适用第403条而非第402条。在隐名的间接代理,代理人负有披露义务;被代理人享有介人权;对第三人而言,是享有选择权的,但该选择权一旦行使,不得撤销或者撤回,通俗地说就是不得反悔。
回到本题,若第三人丙迟延履行付款义务.乙应当向甲披露丙,甲可以行使乙对丙的权利,要求丙承担违约责任,乙永远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A项错误。甲是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和丁送交约定数量的电视机,导致乙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丙和丁履行义务。上引第403条第2款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丁有选择权,可以选定甲或者乙履行义务,但丁一旦向乙主张权利,乙不能以自己是受托人为由拒绝履行对丁的交货义务,故B项错误。相反,丁拒收电视机并要求乙履行合同意味着丁选择乙作为相对人主张权利,C项是正确的。一旦第三人选定了履行义务的相对人之后,不可以变更,所以丁既然拒收甲交付的电视机并要求乙履行合同,那么他就已经选定了乙作为相对人,不得再更改,其后反悔,在拒收电视机后又向甲付款的行为不发生合同履行的效力.故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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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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