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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被乙打后,邀丙、丁去为其报仇。乙见到丙、丁后,拾起木棍就上来打,丁吓得躲到一旁,甲见状后拿起榔头给丙,丙掷向乙,将乙砸伤。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甲被乙打后,邀丙、丁去为其报仇。乙见到丙、丁后,拾起木棍就上来打,丁吓得躲到一旁,甲见状后拿起榔头给丙,丙掷向乙,将乙砸伤。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3-09-26
26
问题
甲被乙打后,邀丙、丁去为其报仇。乙见到丙、丁后,拾起木棍就上来打,丁吓得躲到一旁,甲见状后拿起榔头给丙,丙掷向乙,将乙砸伤。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的损害由甲单独承担
B、乙的损害由丙单位承担
C、乙的损害由甲、丙、丁承担
D、乙的损害由甲丙承担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6条,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乙有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甲丙是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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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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