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因贪污而被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交付执行前突然发现韩某怀孕。对此,负责执行的法院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4-10-15  24

问题 韩某因贪污而被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交付执行前突然发现韩某怀孕。对此,负责执行的法院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立即撤销判处死刑的判决
B、立即进行改判
C、停止执行死刑并且报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D、停止执行死刑并且层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 1条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根据《刑诉解释》第418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和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一)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二)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三)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四)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五)罪犯怀孕的;(六)判决、裁定可能有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能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停止执行死刑;认为不影响的,应当决定继续执行死刑。”《刑诉解释》第4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确认罪犯怀孕的,应当改判;……”因此,只有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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