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A 区甲公司和B 区乙公司在C 区订立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100 吨钢材,运输方式为代办托运。甲公司依照合同履约后,乙公司一直拖欠甲公司200万元的货款,甲公司与乙公司多次交涉还款事宜未果。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无力还款,只有一座两层小楼租给

admin2010-02-03  37

问题 某市A 区甲公司和B 区乙公司在C 区订立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100 吨钢材,运输方式为代办托运。甲公司依照合同履约后,乙公司一直拖欠甲公司200万元的货款,甲公司与乙公司多次交涉还款事宜未果。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无力还款,只有一座两层小楼租给了丙公司。丙公司经营不善,已拖欠乙公司2 年房租共计50万元。为此,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并特别说明如乙公司无力还款,可将出租给丙公司的两层小楼收回,交给甲公司以抵销乙公司拖欠的货款。在答辩期间乙公司迁往D区。一审判决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在乙公司住址变更后,该案应(   )。

选项 A、移送D区人民法院管辖
B、由原审法院管辖
C、由原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由D区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B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管辖恒定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所以诉讼之后乙公司变更住所地不影响案件的管辖。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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