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甲企业向福州乙单位购买一批货物,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发生争议,依照民法通则规定( )。

admin2009-01-16  40

问题 北京甲企业向福州乙单位购买一批货物,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发生争议,依照民法通则规定(  )。

选项 A、北京甲企业付款给福州乙单位,应在北京履行
B、北京甲企业付款给福州乙单位,应在长沙履行
C、福州乙单位可以随时交货给北京甲企业,该企业不得有任何异议
D、福州乙单位可以随时交货给北京甲企业,但应给该企业必要的准备时间

答案1,8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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