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卷二第78题)李某将自己创作的一部小说交某出版社出版。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7  28

问题 (2011年卷二第78题)李某将自己创作的一部小说交某出版社出版。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该出版社应当与李某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
B、经李某许可,该出版社可以对小说进行删节
C、该出版社有权禁止其他出版社使用该小说的版式设计
D、该出版社再版该小说的,可以不通知李某,但应支付报酬

答案A,B,C

解析 A.《著作权法》第30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著作权法》第34条规定:“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C.《著作权法》第36条第1款规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故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D.《著作权法》第32条规定:“著作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作品。图书出版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图书出版者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出版,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脱销后,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故选项D错误,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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