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A市甲区的机械公司与位于B市乙区的华夏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机械公司向华夏公司提供2台由其制造的设备,在A市丙区交货。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实际在B市丁区交付设备。华夏公司将设备投人使用后,因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致使生产的产品的残次品

admin2014-10-16  25

问题 位于A市甲区的机械公司与位于B市乙区的华夏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机械公司向华夏公司提供2台由其制造的设备,在A市丙区交货。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实际在B市丁区交付设备。华夏公司将设备投人使用后,因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致使生产的产品的残次品比例居高不下,给华夏公司造成巨大的原材料损失。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华夏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责令机械公司赔偿因设备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原材料损失,在本案诉讼中,下列有关举证责任分配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华夏公司应当对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B、华夏公司应当对自己的原材料损失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C、机械公司应当对设备没有质量问题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D、机械公司应当对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4条第6项的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根据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原告华夏公司应当对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以及由此给自已造成的损失承担举汪责任,因此,选项A与B是止确的,而选项C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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