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admin2012-09-16  36

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A、既可以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也可以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B、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二审法院可以不经开庭直接改判
C、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一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重新审判的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答案A,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 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第八条 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 院重新审判。因此,选项 A 正确。该规定第九条: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 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审理查清事实、核实证据的,或者必须通过开庭审理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因此 B 正确。 第十条规定: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因此 C 正确。 该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依照本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该规定的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复 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复 核后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 审判;数罪并罚案件,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 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 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 判决;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 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 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根 据上 述规 定,“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具体情形并不包括 D 项的情形。因 此,选项 D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是今年第一次纳入考试大纲的, 全文一共 13 条,但是几乎每个条文都可以命题,本题虽然直接来源于法条,但是 D 选项的难度却很大, 希望引起考生的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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