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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涉嫌盗窃所在公司扫描仪两台,周某刚开始不承认,但后来侦查人员将其双手吊在窗户上,周某无法忍受痛苦就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扫描仪卖给赵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扫描仪是因为公司拖欠其奖金。侦查人员找到赵某后,赵某说扫描仪又倒卖给了孙某。孙某起初不承
周某涉嫌盗窃所在公司扫描仪两台,周某刚开始不承认,但后来侦查人员将其双手吊在窗户上,周某无法忍受痛苦就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扫描仪卖给赵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扫描仪是因为公司拖欠其奖金。侦查人员找到赵某后,赵某说扫描仪又倒卖给了孙某。孙某起初不承
admin
2009-04-23
27
问题
周某涉嫌盗窃所在公司扫描仪两台,周某刚开始不承认,但后来侦查人员将其双手吊在窗户上,周某无法忍受痛苦就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扫描仪卖给赵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扫描仪是因为公司拖欠其奖金。侦查人员找到赵某后,赵某说扫描仪又倒卖给了孙某。孙某起初不承认,侦查人员威胁他:“如果不老实,就说是你偷的!”孙某害怕,承认了购买扫描仪一事,并交出了扫描仪。此案中下列哪些证据的取得违反法律程序?( )
选项
A、周某有关公司拖欠奖金的辩解
B、周某有关盗窃事实的供述
C、扫描仪
D、孙某的证言
答案
2,8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高法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高检规则》第265条第1款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本题中周某承认盗窃事实的陈述,属于采用刑讯逼供取得的被告人陈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孙某的证言属于以威胁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也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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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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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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