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在沈阳、大连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6年沈阳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三项分别是80万元、30万元、40万元;大连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三项分别是60万元、40万元、60万元。2017年一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160万元,则

admin2018-12-29  27

问题 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在沈阳、大连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6年沈阳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三项分别是80万元、30万元、40万元;大连分支机构收入、工资、资产三项分别是60万元、40万元、60万元。2017年一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160万元,则沈阳分支机构一季度预缴税款为(  )万元。

选项 A、37.6
B、67.2
C、75.2
D、82.3

答案A

解析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沈阳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80÷(80+60)]+0.35×[30÷(30+40)]+0.30×[40÷(40+60)]×100%=47%。
沈阳分支机构应预缴企业所得税=160×47%×50%=3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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