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与王某在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受理该案的甲法院决定由乙、丙、丁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本案审理结束后,乙、丙、丁对本案的处理产生不同意见,乙认为应当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丙和丁认为应当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

admin2019-01-25  28

问题 李某因与王某在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受理该案的甲法院决定由乙、丙、丁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本案审理结束后,乙、丙、丁对本案的处理产生不同意见,乙认为应当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丙和丁认为应当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应当判决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B、若李某为审判长。则应当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C、应当直接报请审判委员会处理
D、若丙、丁均为陪审员,则应当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答案A

解析 考查合议庭评议案件。《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故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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