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区公安分局根据某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8万元,并缴获金银首饰、MP4播放器、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某区公安分局根据某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8万元,并缴获金银首饰、MP4播放器、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09-04-23
30
问题
某区公安分局根据某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8万元,并缴获金银首饰、MP4播放器、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现金、MP4播放器、金银首饰属于物证
B、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视听资料
C、电视剧录像带属于视听资料
D、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直接证据,而非间接证据
答案
4
解析
选项A正确,因为物证是指以其存放的地点、外部特征及物质属性等起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物质痕迹。物证的特点是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来发挥证明作用,本案中现金、MP4播放器、金银首饰是赃物,属于物证。选项B正确,因为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本案中公安机关是以图像资料证明案件事实的,属于视听资料。选项C错误,因为录像带同属于物证。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凡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反之,则是间接证据。所谓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案件中的关键性事实,包括: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该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这两个方面的事实,所以D项正确,因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能够直接证明盗窃团伙犯罪的关键事实。综上,本题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g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几种表述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某省决定投资兴建大型电厂项目缓解本地用电紧张的局面,该项目的手续应当如何办理?
美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棉花买卖合同,甲公司为卖方,乙公司为买方,合同规定,2006年1月3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1月27日买方开出了不可撤销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8日。由于卖方按期装货发生困难,故电告买方请求将装船期限延期5天,并将信用
甲国是海岸线漫长的沿海大国,从其领海基线到其大陆边外缘之距离达320海里,为了维护自己国家的海洋权益,甲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宣布建立甲国专属经济区200海里,甲国为了发展自己的海洋科研事业,决定建造人工岛屿——大星岛。对于甲国和甲国的邻国乙国的下列行
在有关法系的问题上,学生甲与学生乙有一些不同的认识。甲认为:(1)法系就是指法律体系;(2)法系的划分标准是单一的、绝对不变的;(3)在英美法系,制定法不是法的正式渊源。乙认为:(1)法系是比较法学的概念,它与法律体系不同;(2)法系的划分标
对于投资者在此虚假记载事件中所遭受损失的赔偿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团结公司虚假陈述事件披露后,证监会召开会议,讨论加强对各公司及相关证券机构的监管问题。会上,某成员就证券公司和证券交易所问题提出下列意见,其中正确的有()。
下列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在司法机关监督体制下,如果司法机关认为某项法律与宪法相抵触,对该法律的处理方法是()。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某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免去了副省长李某的职务,同时因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某出差到英国1年,决定由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某担任代理检察长,并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同时撤销了本省内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艾某的职务
甲国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绝望,某日持枪向路人射击。甲国警方迅速赶到事发现场,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围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击毙。但布某的疯狂射击造成数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科某。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就该参赞的死亡,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在同步电机的型号中,型号为TFDX-10-4的同步电机是()同步发电机。
铣削交错齿三面刃铣刀螺旋齿槽时,由于干涉,铣成的前刀面与端面的交线一般是__________。
Amanoncesaidhowuselessitwastoputadvertisementsinthenewspapers."Lastweek,"saidbe,"myumbrellawasstolenfroma
A.心、肺、肝、脾B.心、肾、肺、脾C.肝、肾、心、肺D.肝、肾、心、脾E.肾、脾、肝、肺与血液生成关系较为密切的脏是
西北电厂业主与具有房建一级、机电一级总承包资质的兴华工程公司(承包商)签订了电厂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承包施工范围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1年,第1年已完成合同总价的2600万元,第2年应完成合同总价的2200万元。承包合同规定:
破产成本理论既考虑负债带来税收抵免收益,又考虑负债带来各种风险和额外费用,并对两者进行适当的平衡。
形式教育论者认为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的()。
关于人与自然界的辩证关系的论述,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计算机的叙述中,错误的是______。A)巨型计算机含有数以千计或万计的CPU,速度可达每秒数万亿次以上B)服务器是指连接在网络中为客户端计算机提供服务的计算机C)嵌入式计算机是安装在其他设备中的计算机,它不需要软件就可工作D)iP
Negotiating—acomplexprocessevenbetweenpartiesfromthesamenation—isevenmorecomplicatedininternationaltransaction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