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国际银团贷款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国际银团贷款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有:
admin
2014-06-10
29
问题
下列关于国际银团贷款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银团贷款的金额大,风险高,参与的银行多,通常设立一家牵头银行,贷款期限长,一般都在5~10年
B、贷款协议中的不可抗力,不仅包括战争、自然灾害、国有化等一般不可抗力,国际金融市场行情动荡等市场风险也可以构成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
C、贷款风险由银团成员分担,银团成员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而对内则按照各自贷款的比例承担贷款风险
D、采用固定利率结构,因为贷款期长,所以贷款期限分成若干个利息期,每个利息期的利率是相对固定的
答案
1,2
解析
银团贷款,是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依据同样的贷款条件并使用共同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一家共同的代理行管理的贷款。若涉及不同国家的贷款人,就称为国际银团贷款。银团贷款的金额大,风险高,参与的银行多,贷款期限长,故A项表述正确。银团贷款合同中,不可抗力不仅指一般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的风险,还包括“市场紊乱”条款,它一般也是影响协议履行的约定事由,故B项表述正确。贷款风险由银团成员分担,但银团成员对外是按照各自事先约定的比例承担贷款风险的,而不是承担连带责任,故C项表述错误。虽然贷款期限分成若干个利息期,每个利息期的利率相对固定,但是从长期来看,所采用的是浮动利率制,故D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g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因犯走私罪被甲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被送至乙县监狱服刑。在此期间,王某越狱脱逃,并在丙县抢劫李某1000元,后被捕获。则下列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设甲、乙、丙、丁四国就流经四国的多国河流的航行事项于2007年缔结条约,规定缔约国船舶可以在四国境内的该河流中通航。2008年,甲国新当选的政府宣布:因乙国政府未能按照条约的规定按时维修其境内航道标志,所以甲国不再受上述条约的拘束,外国船舶进入甲国境内的该
国家应对其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是国际法律责任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有些情况下可以使国家免除其责任,下列哪几种行为可以免除国家责任?()
甲国在领导人出国访问期间发生军事政变,出现政府不能实际履行职务的局面,在此种情况下。政变军人的行为在满足下列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视为国际法上的国家行为?()
有一住所在法国的法国人某甲,在荷兰从事蜂房经营。某甲死后,其子女向法院提起继承之诉,依法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荷兰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两国冲突法规定的内容相同。经法国法院查明:在荷兰,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即
王某与狮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08年3月1日到期,王某于2008年2月20日突发急病住院,于2008年3月20日痊愈出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中国人王某移民并定居加拿大,后与加拿大一男子结婚并取得加拿大国籍,根据《国籍法》的规定,王某的国籍状况会出现下列哪种情况?()
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订立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在履约中出现违反合同的情形.乙公司决定解除合同。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多项职权,但下列哪一职权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随机试题
从翻译技术来看,机器翻译可分为哪几个层级?
慢性牙龈炎的病理变化不包括()
治疗湿痰咳嗽,宜选用治疗湿热泻痢,腹痛、里急后重,宜选用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 )报告。
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中,( )是每次事故保险人应赔偿的最高限额。
2015年2月1日,新凯公司因贸易往来欠华贸公司50万元货款,直至2018年8月1日,华贸公司未向新凯公司提出还款请求。2018年9月10日,华贸公司将该债权转让给了立业公司,并通知了新凯公司。下列关于该债权转让的说法中,表述正确的是()。
货币的职能有五种: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价值尺度是指货币以自己为尺度来表现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流通手段是指货币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贮藏手段是指货币可以作为财富的一般代表被人们储存起来。支付手段通常在放债还债、支付工资以及交
The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saidWednesdaythatitistryingtotrackdownasmanyas386pigletsthatmayhavebeengeneti
昨天我把钥匙丢了。
Accordingtothespeaker,whoshouldenjoytherightofAcademicFreedo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