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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实业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救济,各债权人纷纷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下列选项哪些属于破产债权?
松花江实业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救济,各债权人纷纷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下列选项哪些属于破产债权?
admin
2008-08-07
54
问题
松花江实业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救济,各债权人纷纷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下列选项哪些属于破产债权?
选项
A、甲公司要求收回其租赁给松花江公司的一套设备
B、乙银行因派员参与破产程序花去的差旅费5万元
C、丙银行贷给松花江公司的50万元贷款,但尚未到还款期
D、丁银行行使抵押权后仍有10万元债权未受偿
答案
C,D
解析
新修订的《破产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选项A中甲公司可以收回其拥有所有权的设备,甲公司的权利属于破产法上的取回权而不是破产债权,选项A不当选。根据破产法原理,债权人派员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属于破产债权,选项B不当选。该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因此选项C中丙银行的债权视为到期,属于破产债权。该法第109、110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选项D中丁银行未受偿的部分可以作为普通破产债权申报受偿。本题正确答案是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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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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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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