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胡某与同村赵女依法登记结婚,结婚前或结婚后双方没有就财产作出任何的约定。2002年1月,胡某因公致残,单位给了他医疗费、残疾人补助费等20万元人民币。不久,其配偶赵女提出离婚。经查,双方居住的房屋是赵女婚前的房屋;婚后赵女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母亲的遗产5
胡某与同村赵女依法登记结婚,结婚前或结婚后双方没有就财产作出任何的约定。2002年1月,胡某因公致残,单位给了他医疗费、残疾人补助费等20万元人民币。不久,其配偶赵女提出离婚。经查,双方居住的房屋是赵女婚前的房屋;婚后赵女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母亲的遗产5
admin
2014-12-18
22
问题
胡某与同村赵女依法登记结婚,结婚前或结婚后双方没有就财产作出任何的约定。2002年1月,胡某因公致残,单位给了他医疗费、残疾人补助费等20万元人民币。不久,其配偶赵女提出离婚。经查,双方居住的房屋是赵女婚前的房屋;婚后赵女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母亲的遗产5万元;婚后胡某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4万元。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依法应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胡某或赵女一方的个人财产?( )
选项
A、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
B、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C、房屋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D、4万元的收益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
答案
A,C
解析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A选项中胡某因公致残的相应费用属于个人财产,当选;C选项房屋为婚前财产,属于赵女个人财产,当选。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赵女继承的5万元和胡某4万元的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BD选项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N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从商场买了一台冰箱,回家接通电源即发现冰箱不制冷。李某找到商场,商场经理说商场不管保修;找到制造厂家,厂方说是运输部门在运输中损坏了冰箱,厂方不负责赔偿。这台冰箱就由_________。
甲发现一头牛在自家田里吃麦苗,便将此牛牵回进行喂养。过了10天,乙发现自家走失的牛在甲家牛圈,向甲要牛。甲让乙将牛牵回但提出了一些请求,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现问甲的如下诉讼请求哪些能够成立?()
姜某等五人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某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下列哪些责任是发起人应当承担的?(1)该公司设立过程中,姜某等人聘请李某作为法律顾问。后该公司没有成立,聘请李某的费用(2)该公司设立过程中,已有数十人认购股份并缴纳了股款,后该公司没有成立,对
刘某为蓝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又为该公司的董事长,同时,蓝天有限责任公司又为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且由刘某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宏宇有限责任公司欠某银行贷款达1000万元,为了逃避债务,刘某将宏宇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转到蓝天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致使宏宇有限责任
甲商店委托乙去某市丙公司购买2008年新款电视80台,丙公司经理丁经与乙交谈后,了解到乙涉足电视业务不久,遂向其推荐另款电视,并保证市场畅销。乙遂改为购买丁所推荐的电视80台。甲商店收到电视后,发现该款电视为2007年旧款电视,遂拒绝付款,引起纠纷。下列论
王某的住所地在A市,李某的住所地在B市,一日王某驾车在C市撞伤李某,李某住进了D市的某一医院,不久由于伤势恶化,李某死于D市的医院中。现李某的妻子欲以王某为被告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问下列哪几个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在下列哪些情形中,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无效?如该公司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依法受让取得,在依法将5层商场连同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起拍卖后,则在债权额限度内,银行的优先受偿权的效力所及的范围为:
赵某于1993年2月4日离家出走,2000年5月人民法院依据其妻子的申请宣告赵某死亡。并且对其留下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了分配,赵某的妻子和父母平均分配了赵某留下的三间房屋。但是实际上赵某并未死亡,他在南方的一个小镇做生意,后来,因病于2001年7月身亡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乙方交货5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双方对付款地没有作出约定,在乙方交货后,双方对付款地发生分歧。经协商仍无法确定,则依据我国《合同法》,此时甲方应在何地支付货款?
法院制作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但有些情况下法院也可依职权进行。下列哪些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由审判庭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2003—卷三—75,多)
随机试题
国防政策、外交政策、国家安全政策、民族政策、政党政策等都属于()
A、ariseB、besideC、issueD、priceC
A、研究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合用或先后序贯使用时引起的药物效应强度和性质的变化B、在研究、考察药物疗效时,观察药物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变态反应、继发性反应等不良反应C、评价新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对上市药品的再评价,对药物不良反应的监察等
营养疾病和代谢疾病的特点是
A.化湿、解暑B.燥湿、解表C.化湿行气、温中D.行气、解表E.燥湿、止呕
棉制针织女式紧身胸衣
表中Ⅰ的数值是()上表说明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有()。
A、It’sapproximatelytwelveo’clock.B、She’llmeetthemanatexactlytwelveo’clock.C、Shehastobesomewheresoon.D、Shedoes
Undertheagreement,alltradebarriersbetweenthetwocountrieswillbe______bytheendofthisyea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