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被告人孙某因盗窃一案被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某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开庭后,审判长向被告人宣读了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的名单,并告知被告人对上述人员有权申请回避。被告人孙某便当场要求公诉人回避,原因是“起诉书中称被告人
被告人孙某因盗窃一案被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某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开庭后,审判长向被告人宣读了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的名单,并告知被告人对上述人员有权申请回避。被告人孙某便当场要求公诉人回避,原因是“起诉书中称被告人
admin
2014-04-26
37
问题
被告人孙某因盗窃一案被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某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开庭后,审判长向被告人宣读了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的名单,并告知被告人对上述人员有权申请回避。被告人孙某便当场要求公诉人回避,原因是“起诉书中称被告人是人户盗窃的方式窃得财物的,与实际不符”。审判长当庭立即驳回了孙某的回避申请,孙某不服,要求合议庭复议,审判长告知其不得申请复议,又予以拒绝,继续开庭审判,并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据此分析下列论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审判长当庭驳回孙某的回避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应当宣布休庭
B、审判长当庭驳回孙某的回避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裁定延期审理
C、审判长对孙某的复议申请予以拒绝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接受
D、审判长对孙某回避以及复议申请的处理均符合法律的规定
答案
A,B,C
解析
《刑诉解释》第29条规定,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本题中,被告人孙某要求公诉人回避的理由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的情形,故应当当庭驳回。因此,AB两选项最后的处理方法均错误,AB两项符合题意。因为对于法庭的驳回决定不得申请复议,所以,C选项也符合题意,D选项的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K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行为中构成脱逃罪的有:()
《刑法》第389条第1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同条第3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关于上述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秦、潘二人为中学时代的好友,久别重逢热烈拥抱,并像学生时代那样用拳击打对方。不料秦某一拳打到潘某的肚子以后,潘某感到有些不适,一个小时后即晕倒在地。秦某急忙送潘某去医院急救,但抢救无效死亡。原因是潘某脾肿大异常,受到秦某一拳的外力冲击后,脾破裂,在体内大出
甲的父亲在某药厂上班,在家听父亲说厂长对父亲的待遇不公还经常给父亲难堪,于是甲在自己14岁生日当天,手持匕首待在父亲工厂门口,等到下班晚归的厂长乙,乘其不备将乙捅死,对甲的行为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起草部门将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该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应报经下列哪一机关同意?(卷二真题试卷第45)
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3)
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0)
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赞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救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
清末刑法典修订活动中,最重要的变革成果就是《大清新刑律》。下列有关该法律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葡萄牙A公司与中国B公司对他们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了一份提交士M仲裁机构仲裁的协议,需要到中国申请承认与执行。根据《纽约公约》,对该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铸造颌支托长度为()
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四大体系不包括
某商品流通企业在2010年需要购进某种商品1000吨。现有甲、乙、丙、丁四个供应商都能供货,商品的质量和交付及时两项都能满足该企业的要求。四个供应商的商品价格、运费和采购费用如下表。用采购成本比较法选择,最适合的供应商是()。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的中央全会是()。
认为智力南语言智力、逻辑一数学智力、视觉一空间智力、认识自然的智力等八个方面构成,在每个个体身上的组合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外,因而在评价学生时不能按照唯一的标准。这种智力理论是()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是___________记忆;心理学研究表明,过度学习程度为__________时,记忆效果最佳。
【2015年山东聊城.多选】按照个体活动的独立性程度,可把人的性格分为()。
狗、猪、鸡:窝、圈、舍
衡量一个国家经济总量的指标不包括()。
教育有时会出现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发展不一致的现象,说明教育具有相对()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