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

admin2020-04-26  21

问题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2017年2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2017年卷三95~96题,不定项)
请回答下列小题。
如调解委员会调解失败,解决的办法有:

选项 A、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B、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林剑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C、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D、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的关系。民事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故A、B、D选项正确。另外,在我国,区、县一级不存在仲裁委员会的设置,因此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所以仲裁协议无效,C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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