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债权人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3-10-23  19

问题 下列有关债权人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债权人会议不是民事活动的主体,不能以其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
B、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
C、债权人会议主席由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选举产生
D、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15日内召开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债权人会议不是民事权利主体,不能以其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是管理人。因此A正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15口内召开,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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