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
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
admin
2014-02-27
32
问题
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
选项
A、甲将仇人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5000元现金
B、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取走其财物
C、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故意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
D、甲实行抢劫罪后,为防止受害人报案,将其杀死
答案
B,C
解析
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认定与处罚。行为人具有故意杀人的目的,杀害被害人后顺手牵羊“临时取财”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以抢劫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选项A就属于这种情况,不应选。行为人为了劫取财物而故意杀人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应当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选项B中就属于这种为劫财而杀人的情况,应当选。行为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遭遇被害的反抗,为了达到劫取财物的目的而故意杀死被害人的,应当认定为“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处罚。选项C就属于这种情况,应选。行为人实施抢劫后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x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居住在甲国的一乙国公民死于甲国,在丙国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在丙国法院进行诉讼。丙国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乙国法;乙国法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甲国法;甲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丙国
卢斯先生是纽约人,在纽约有住所。被告东北航空公司是在马萨诸塞州注册的公司,它从事纽约州至马萨诸塞州之间的空中运输。卢斯先生在纽约买了该航空公司的机票,乘坐飞机前往马萨诸塞州,中途因为电机在马萨诸塞州坠毁而身亡。卢斯先生的遗产管理人在纽约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王法官是某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的法官,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甲乙二人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审判员对此案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协议。于是法院开庭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在送达判决书之前,甲又要求法院进行调解。这时法院应当:()
原告王某在一起财产案件中与对方当事人刘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最后由一审法院制作了调解书结案,规定刘某偿还王某人民币1万元。事后,王某又向当地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声称和解的过程中受到了与刘某勾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的胁迫才会被迫答应和解并且将还款金额从5万元降低至
我国北京某研究所甲与韩国某生产商乙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规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提交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技术是否存在缺陷发生争议,并向国际商会仲裁院提请仲裁。双方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某丙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某丙便指定
商人甲在住宿的宾馆见到一女孩乙在自己房门外走来走去,将其叫进房间攀谈,知道其不满14周岁,不愿上学,没有工作。甲抚摸其身体见其没有反抗遂将其奸淫后给其200元钱。正在递钱时,房客丙、丁敲门进入,见状威胁要向公安机关告发甲强奸,要甲拿出1000元,见甲犹豫,
某项发明专利的申请日为1998年11月5日,公开日为1999年6月8日。授权日为2001年11月5日。如果某一具备实施能力的单位未能在合理条件下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则该单位可以在何时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强制许可?()
邓某因抢夺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不服提起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出抗诉,二审法院认为邓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在改变罪名的同时,改判邓某有期徒刑5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随机试题
高温作业通常指作业温度在,50~C以上。()
______神经支配斜方肌;______神经支配背阔肌;______神经支配肋问肌。
下列说法有误的是()。
对合格外审机构的评估因素包括()。
受理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填写()登记表,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新学期开学,班主任汤老师发现班上男生头发很长,汤老师琢磨用什么办法能让他们自觉把头发剪短。中午,汤老师特意去理发店把自己不长的头发又精心地理了一次,下午班会课,汤老师问:“同学们发现班上有哪些变化?包括我和你们。”当学生说出老师理发了。汤老师又问:“我很想
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某乙表示愿意借给5000元,但一年后须加倍偿还。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Twentyyearsagothisweek,theBritishinventorTimBerners-Leecreatedtheworld’sfirstwebpage.Itisworth【B1】______theex
FrequentbusinesstravelerJoyceGioiaforgotmorethan$20000worthofjewelryinherhotelroominItalylastyear.Luckil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