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男,丧偶,有一子于洋,13岁,因于某将出国学习半年,遂委托朋友张某在自己出国期间照看于洋。于某出国后,于洋常逃学与一外地打工青年李某(19岁)一起在电子游戏厅等处玩乐,偶尔夜不归宿。张某对此从不过问。一日深夜,于洋和李某在电子游戏厅内与人发生争执,将

admin2009-01-14  24

问题 于某,男,丧偶,有一子于洋,13岁,因于某将出国学习半年,遂委托朋友张某在自己出国期间照看于洋。于某出国后,于洋常逃学与一外地打工青年李某(19岁)一起在电子游戏厅等处玩乐,偶尔夜不归宿。张某对此从不过问。一日深夜,于洋和李某在电子游戏厅内与人发生争执,将另一儿童周某打伤。于洋打伤周某的行为,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

选项 A、于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适当承担赔偿责任
B、张某承担主要责任、于某适当承担赔偿责任
C、于某和张某连带承担
D、张某承担

答案4

解析 依《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委托他人负担监护职责的,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由监护人与被委托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委托人未尽到监护义务,应认定为有过错,应与监护人一起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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