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9年1月底,刘某在境外以56万台币购买了15公斤金条,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入境海关检查时,刘某武力抗拒缉私人员,后被制服。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80万元,应缴纳关税5万元。下列对刘某行为的说法,哪一种是正确的:
2009年1月底,刘某在境外以56万台币购买了15公斤金条,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入境海关检查时,刘某武力抗拒缉私人员,后被制服。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80万元,应缴纳关税5万元。下列对刘某行为的说法,哪一种是正确的:
admin
2014-10-17
30
问题
2009年1月底,刘某在境外以56万台币购买了15公斤金条,企图将黄金偷运往内地销售,入境海关检查时,刘某武力抗拒缉私人员,后被制服。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80万元,应缴纳关税5万元。下列对刘某行为的说法,哪一种是正确的:
选项
A、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和妨害公务罪的想象竞合犯
B、刘某的行为数罪并罚
C、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D、刘某的行为构成偷税罪
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刘某的行为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数罪并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n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汉斯,外国人,男,28岁。2006年2月14日晚。汉斯在某酒吧酗酒后,在大街上游逛,遇见一对中国青年男女,其上前对青年女子进行挑逗,中国男子便与其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汉斯一把拿起路边的石块。向男青年头部打去,该男青年应声倒地。后民警赶赴现场,将此案作为刑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有关人员在何种情况下应予回避作了明确规定。如果某一案件的当事人欲申请回避,下列哪种情形下,其回避申请应予准许?( )
甲是某市教育局局长。乙找到丙(甲的情人)让其帮忙使她的女儿就读于本市重点高中,送给丙一个LV包(内有银行卡和现金共20万元)及一张购物卡(价值5万元)。丙于是通过与甲的关系,找到负责具体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丁请其帮忙,并向丁承诺甲会让他提升为副科长,对此甲均
甲某是某建筑队的电焊工,在一次建筑物装修的施工中,没有注意清除电焊作业下方堆放的大量的木板和棉织物,就进行电焊作业。结果炙热的电焊残渣掉落到下方的物品上,引起火灾,造成大楼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同时还导致20人被大火烧死。甲某构成:
关于不作为,下列哪一项说法不正确?
甲、乙两农民的耕地相邻,但因时间长久,两地之间的界碑损坏,难以分清各自的耕地范围,因而产生纠纷,向镇土地管理部门寻求救济,因镇土地管理部门内处理该纠纷的人员与甲比较熟,因而在划分两家的地界时,有偏袒甲的行为。乙若对镇土地管理部门的行为不服可以采取以下何种措
河南某列车临检站在列车临检的过程中,发现某国有公司所属的几节标明“空车回运”字样的储油车中,有剩余的机油2万公斤,经过党委研究,他们卖掉机油,把价款以奖金形式发放给站里职工。经查,根据规定,“空车回运”的车厢中的剩余物资应当上缴给铁路分局统一处理。本案中,
关于贸易救济措施争议的国内程序救济和多边程序救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经营者的做法违反法律的是()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担任()机关的职务。
随机试题
诊断癫痫最有意义的检查是格林巴利综合征发病2~3周时哪项检查可证明髓鞘受损
腹部胀满,腰溶溶如坐水中,腰痛引及脊腹,女子则赤白带下,为何经病证
三相异步电动机小修周期为________。
A.渗透和滤过B.主动转运C.入胞作用D.单纯扩散E.易化扩散水分在小肠的吸收机制为
超声检查中,明暗不同的光点反映回声变化,且显示不同灰度图像的属于()
具有恶变倾向的葡萄胎患者不包括
下列行为中,属于正当竞争行为的是()。(2009年多项选择第68题)
用于清除物件表面的锈蚀、氧化皮及各种污物,使金属表面呈现一层较均匀而粗糙的表面,以增加漆膜的附着力的处理方法是()。
下图中交换机同属一个VTP域。除交换机B外,所有交换机的VLAN配置都与交换机A相同。交换机A和B的VTP工作模式的正确配置是()。
WhereoncetheunionhadacquiescedtotheprejudicesofitsEnglish-speakingmembersbysupportingtheimpositionofanali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