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邓某、谢某3人相约创立一家公司。王某、邓某办理公司的行政审批与工商登记,谢某负责办公楼建没。建材经销商赵某找到谢某,愿以优惠价格提供建材,谢某同意,并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公司成立1年后仍未结算建材款项,赵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经查,王某拖欠部分认缴出资

admin2021-08-03  27

问题 王某、邓某、谢某3人相约创立一家公司。王某、邓某办理公司的行政审批与工商登记,谢某负责办公楼建没。建材经销商赵某找到谢某,愿以优惠价格提供建材,谢某同意,并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公司成立1年后仍未结算建材款项,赵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经查,王某拖欠部分认缴出资。据此,下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赵某可请求谢某就建材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B、只要该公司有证据证明谢某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利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公司可免于承担合同责任
C、赵某可请求王某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建材款项承担赔偿责任
D、王某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A选项考查设立中的公司发生合同纠纷时责任主体的确定。《公司法解释(三)》第2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3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在确定合同相对人可请求承担合同责任的主体时,应首先秉承合同相对性原则进行判断。赵某应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A选项错误,不当选。
    B选项与A选项考点相同,但考查的是司法解释中的特殊情形。《公司法解释(三)》第3条第2款规定,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千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因此,即使该公司有证据证明谢某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利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若合同相对人为善意,公司亦需承担合同责任。B选项错误,不当选。
    C选项具有较大的迷惑性。《公司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其他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对应的是公司未成立的情形,应注意与公司已成立的情形相区分。本题中,该公司已成立1年,因此赵某请求王某在末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建材款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无法律依据。C选项错误,不当选。
    D选项考查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28条第2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D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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