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国和乙国合并成立丙国,下列选项中哪一项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
甲国和乙国合并成立丙国,下列选项中哪一项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
admin
2013-01-11
35
问题
甲国和乙国合并成立丙国,下列选项中哪一项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
选项
A、甲国西方企业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C、乙国北方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D、乙国东方公司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答案
2
解析
国家继承是指由于领土变更的事实导致国际法上的权力义务在相关国家之间的转移而发生的法律关系。包括条约的继承、国家财产的继承、国家档案的继承、国家债务的继承等。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国家实践中,国家继承的债务包括国家整体所负的债务,也包括以国家的名义承担但事实上仅用于国内某个地方的债务。国家对外国法人和自然人所负之债或国家的地方当局自己承担的对他国所负之债,不在国家继承的范围。故本题正确的答案只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e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工程款1400万元,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在乙公司催款后不久,甲公司将其仅有的一栋办公楼以低于估价8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丙公司,得价款700万元,丙公司在商谈买楼时也知道甲公司负债累累,其所支付价款远不能清偿债务,乙公司得知甲卖楼后,再次催要,
甲公司委托其办公室主任乙到物美超市购买办公用品,此时超市正在搞有奖销售,乙采购完以后,得到2张奖券,乙将采购的办公用品给了单位,但奖券未交。后超市抽奖,乙所持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二等奖,可得彩电一台。这台彩电应属于:
甲因为犯罪而被公安机关通缉,但本人并不知道正受到通缉。一日,便衣警察李某认出甲,立即上前抓捕。甲以为遇到歹徒,奋起反抗,致使李某重伤。甲的行为;()
甲某从银行取款5万元,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乙某的殴打。甲某回家后将钱藏起,到公安机关报案,称乙某抢劫了自己刚从银行提取的5万元钱。公安人员经调查发现破绽,最后从其家中将该5万元搜出,致使其计谋未得逞。甲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甲(女)向乙(男)借款1万元,时效期间还剩1年,此时,甲与乙结婚;2,年后,甲与乙离婚。乙向甲主张1万元的债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被害人李某在审判前已经死亡,那么如果此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下列人员中:①李某的继女;②李某的继母带来的子女;③李某酌父亲;④李某的养子。哪些具备这种资格?()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为2005年7月1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丁、戊分别是背书人,己是持票人。现查出这张汇票的金额被变造,且确定丁、戊是在变造之后签章,乙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但不能确定丙是在变造之前或变造之后签章的。则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甲乙均为俄罗斯公民。甲定居中国,乙定居韩国,双方在汉城订立了一借贷合同,其中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由中国法院排他管辖,英国法律为合同准据法。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关于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货款。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A.影响胞浆膜的通透性B.抑制核酸代谢C.抗叶酸代谢D.抑制蛋白质合成E.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多粘菌素的抗菌机制是
火炬及排气筒塔架的整体吊装可采用的方法有()。
施工项目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是企业、项目部成本管理控制的基础,()是成本计划是否得到实现的检验,它对成本控制、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关于房产税.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业主大会规程》的规定,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时间必须是在原业主委员()。
水平对比法的用途是()。
()是与学科课程对立的课程类型。它以儿童从事某种活动的兴趣和动机为中心组织课程。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面小题。2013年上半年,河北省海运完成货运量1269.3万吨,同比下降2.6%;货物周转量249.5亿吨公里,下降1.7%。全省港口货物吞吐量为4.3亿吨,同比增长15.3%,增速延续了去年四季度以来波动回升态势,上半年比前
A、 B、 C、 D、 C第一组字母图形中都有曲线,第二组字母图形中都没有曲线。
WhenOurEyesServeOurStomachOursensesaren’tjustdeliveringastrictviewofwhat’sgoingonintheworld;they’reaf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