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晚上与同事们吃饭,喝了一杯白酒。饭局结束后,同事们欲送其回家,但是甲坚持自己可以开车回家。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甲看到红灯反应不及时,冲过了红灯将正常过路口的乙撞倒。此时已是深夜,路上无人,甲担心乙事后让自己赔偿,将乙带离事故现场,行使一段路程后,将乙丢
甲晚上与同事们吃饭,喝了一杯白酒。饭局结束后,同事们欲送其回家,但是甲坚持自己可以开车回家。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甲看到红灯反应不及时,冲过了红灯将正常过路口的乙撞倒。此时已是深夜,路上无人,甲担心乙事后让自己赔偿,将乙带离事故现场,行使一段路程后,将乙丢
admin
2021-11-18
25
问题
甲晚上与同事们吃饭,喝了一杯白酒。饭局结束后,同事们欲送其回家,但是甲坚持自己可以开车回家。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甲看到红灯反应不及时,冲过了红灯将正常过路口的乙撞倒。此时已是深夜,路上无人,甲担心乙事后让自己赔偿,将乙带离事故现场,行使一段路程后,将乙丢弃在路边的草丛中。乙未能被他人及时发现致使其在隔日死亡。甲的行为( )
选项
A、成立交通肇事罪
B、成立危险驾驶罪
C、成立故意杀人罪
D、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本题中,甲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乙带离事故现场遗弃,致使乙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甲成立故意杀人罪,C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a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吴某饲养的一头马得了重病,经医治无效,吴某便将该马抛至野外。姜某将马牵回家,并寻找失主。吴某告诉姜某,他不要这马了。姜某多方请兽医给马治病,4个多月后,马恢复了健康。姜某遂以2500元的价格将马卖给了王某,吴某要求姜某将卖马款还给自己。姜某不允,吴某遂起诉
马俊1991年去世,其妻张桦1999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5间。马俊遗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张桦1990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人股获得收益1万元。双方生有一子马明,1995年病故。马明生前与胡芳婚后育有一子马飞。张桦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表侄常生及改嫁
甲厂是一家生产酒瓶的企业法人,乙酒厂经常从甲厂进购啤酒瓶以生产瓶装啤酒。一次,乙厂要求甲厂提供大量酒瓶,并签订合同约定:甲厂提供啤酒瓶后,乙厂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厂为了组织生产原料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若干,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之后,甲厂仅仅
沿海地区某一小渔村,青壮年渔民经常出海捕鱼,且随着设备日益先进,渔民们出海时间越来越长。1997年秋天,单身户齐某和他人一起出门赶鱼汛,未料到天气预报报道强台风即将在该沿海地区登陆。齐某的邻居孙某做好自家房屋的防风措施后,因见齐某的房子年久失修,已无法承受
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
下列选项可以作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是()
根据《专利法》规定,下列关于专利强制许可的表述,错误的是()。
下列事实中,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事实是()。
简述一般人格权的类型。
随机试题
酸碱性反应介质可采用不锈钢材质的反应器。()
婴儿期每日每公斤体重所需能量为
英国客轮“女皇号”和德国货轮“汉堡号”在上海外滩海面上发生碰撞,双方遂产生损害赔偿纠纷。上海海事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应根据()处理双方纠纷。
下图是A、B两种理财产品在一定时间内的收益率走势图。就这两种产品的比较,分析正确的是()。
在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当下,县域政府既需要直面城镇化、信息化过程中舆情高发的现实,更需要学习、提高利用网络履职的能力。如何借助网络对舆情事件进行恰当合理的处置、积极回应民众诉求,树立良好的县域网络形象,成为检验县域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尺,迫切需要城市管理者认
下列关于我国法的效力层次的表述,正确的是()。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材料1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庆祝《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5周年。首先,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向长期致力于中俄友好事业的两国各界人士,致以最诚挚的问候!15年前,中俄双方签署《睦邻友好
设f(x)在x0的邻域内四阶可导,且|f(4)(x)|≤M(M>0).证明:对此邻域内任一异于x0的点x,有|f"(x0)-≤(x-x0)2,其中x’为x关于x0的对称点.
We’removingintoanotherera,asthetoxic(有毒的)effectsofthebubble(泡沫)anditsgraveconsequencesspreadthroughthefinanci
A、Peoplepronounce"nuclear"to"nucular".B、Peopleusedeviationinlanguage.C、Declensionsandconjugationshavedwindled.D、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