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问距为9.45米。张某等20人认为该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试卷二第80题)
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问距为9.45米。张某等20人认为该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试卷二第80题)
admin
2012-12-12
33
问题
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问距为9.45米。张某等20人认为该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年试卷二第80题)
选项
A、因该批准行为涉及张某等人相邻权,故张某等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C、法院可以通知未起诉的100户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提供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答案
B,C
解析
A项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原告制度。《行诉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本案中,张某等人为相邻权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正确,不应人选。
根据《行诉解释》第14条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选项B中认为的“2至5名”,所以选项B错误,为应选项。
关于选项C,《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诉解释》第24条第l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条中的“利害关系”是指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受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本案中,区城乡建设局颁发的许可证影响了张某等120户居民,这些居民都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行诉解释》第24条第1款规定,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且其中一部分作为原告,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法院有义务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在本案中,区城乡建设局颁发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120户居民(利害关系人),其中20户居民提起行政诉讼,这种情况完全符合《行诉解释》第24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则法院应当通知剩余的没有起诉的居民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选项C中的“可以”是错误的,为应选项。
《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故选项D“张某等20户居民应当提供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正确,不是该题答案。
[陷阱点拨]本题为法条考查题,只要考生精确地记忆法条,则可比较容易地避开各种陷阱。要特别注意对《行政诉讼法》第27条与《行诉解释》第24条第1款规定的理解,2007年司法考试针对这两个法条进行了两次考查,可见其重要性。值得说明的是,B选项中2至5人的提法,出自《民诉意见》第62条:《民事诉讼法》第54条和第55条规定的代表人为2至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而《行诉解释》规定的是“1至5名代表人”。提醒考生在大量复习法条时,要将这种细微的差别牢记在心。此外,本题为选非题,再次提醒考生要注意审题。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P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姜某因为涉嫌抢劫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下列可以充当姜某辩护人的是:
乙是一个卖淫女,甲曾多次给她介绍嫖客。后来乙将新结识的妇女丙介绍给甲,甲得知丙愿意从事卖淫的消息后,先后三次容留、介绍丙卖淫。此后,丙表示不干了,但甲威胁说如果丙不继续干,就去司法机关告发其以前的卖淫行为,丙由于惧怕只好继续接受甲为她介绍的嫖客。公安机关根
某县人民政府因一重点企业A公司建设需要,决定对其辖区内的某村村民予以集体搬迁。该村大部分村民(计60户)不服县政府的决定,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该村60户村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本案的第三人是:
关于拘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被告人孙某,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案件依法进行到该市高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该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则下列哪些情形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以下法律关系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下列选项中,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哪些损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随机试题
奥美拉唑有抑制幽门螺杆菌的作用。
A.郁李仁B.京大戟C.芫花D.商陆既可治胸胁停饮,水肿又可治咳嗽痰喘的药物是
通过粪一口途径传播的传染病是
A、白B、黄C、红D、蓝E、绿以下根管锉和根管钻手柄标准型号标记的颜色对应的是25号根管钻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拟在2009年10月18日取得一宗房地产开发用地,预计该用地取得后2年建成商品房,前期勘察设计约需6个月;建成前半年开始销售,销售期为1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2015年至2016年与无形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1)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开始自行研究开发一项专利技术用于产品生产,2015年1月至3月为研究阶段,共发生相关支出300万元,从2015年4月份开始进入开发阶段,开发阶段共发生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包括()。
欧洲科学家历时两年,__________230万欧元,开发出了一种“智能安全摄像头”。这种“智能安全摄像头”能够利用电脑,以某种运算法则分析在公共场所拍下的录像画面,查找可疑__________,从中发现潜在的安全威胁。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材料1“九五”期间,我国粮食产量突破5亿吨大关,基本实现了总量平衡,丰年有余。但农民人均收入增幅连续,四年持续下降,去年仅比上年增2%,为4年来增幅最低。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和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纲要》都把增加农民
如果在一个非零无符号二进制整数之后添加一个0,则此数的值为原数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