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dmin
2009-03-25
46
问题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选项
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C、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期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
1,2,4
解析
A项中甲国公民汤姆构成了教唆犯,教唆是一种特殊的共同犯罪。被教唆人如果在中国境内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行为,根据共同犯罪的原理,汤姆在中国境内也实施了犯罪行为,根据刑法适用的属地原则,也可以适用中国的刑法追究汤姆的刑事责任,因此A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B项中因为赵某是中国公民,且所犯的贩卖毒品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上,因此根据属人原则,应当适用中国的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B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2v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八议”是指封建贵族官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对他们所犯罪实行减免的制度。这种表现封建法律特权思想的制度首次正式入律是规定在哪一部律典中?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是?
大帝房地产公司依法以出让的方式取得某块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活动,在开发过程中,大帝公司决定进行商品房预售,那么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其进行应当满足以下哪些条件?
下列哪些方法属于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常用的方法?
在青山乡开展的对绿水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中,青山乡选举委员会为了使工作紧凑,将本乡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15日前公布,在选举日的10日前公布了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14人名单,村民肖某和黄某对14人名单中的汪某、梁某、欧阳某某有意见,于是向青山乡选举委员会申
我国两岸四地分别处在不同的法域之间,其中,内地与香港间区际私法的协助具有重要意义。关于2006年7月14日在香港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某法院在审理一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刘某系某乡女村民,已生育三个女儿,现在又怀上了第四胎。乡、村两级干部决心把她作典型处理。于是,在某日一大早便破门而人,将还在睡梦中未及穿戴整齐的刘某强行带到村委会教育了一整天,并决定取消其读小学三年级的女儿“三好学生”的称号。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乡村干部的
甲某是已取得英国国籍的华人,在伦敦有住所。2006年2月,甲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甲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伦敦留有一栋别墅、汽车、珠宝和若干存款。甲某在伦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根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某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免去了副省长李某的职务,同时因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某出差到英国1年,决定由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某担任代理检察长,并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同时撤销了本省内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艾某的职务
随机试题
精密研磨工艺是使用比工件材料硬度( )的研具、极细的游离磨料和润滑剂,在低速、低压下,使被加工表面和研具间产生相对运动并加压,使磨料产生微量切削、挤压等作用,从而去除工件表面的凸峰,使表面精度得以提高,表面粗糙度值得以降低。
如果注射过程中不能将气体顺利排出,其后果是产生注不满、出现气泡、熔接不良、局部烧焦炭化等缺陷
关于腺癌,下列哪项不正确
位于对耳轮上脚中1/3处,即对耳轮4区的耳穴是()
下列关于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从风险损失责任承担制度的角度,项目质量风险可以分为()
全陪的欢迎辞内容不包括()。
计算∫01x2f(x)dx,其中f(x)=
Iamoftenaskedtodescribetheexperienceof______(抚养一个残疾孩子).
A、Thetraditionalwaysorinstruction.B、Printingmaterials.C、Moderntechnology.D、Classroomteacher.C事实细节题。本题关键句为“thecour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