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申报债权说法错误的有( )。

admin2010-03-15  31

问题 下列关于申报债权说法错误的有(    )。

选项 A、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B、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不能再补充申报
C、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D、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E、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申报。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因此,选项A正确。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因此,选项B,C错误。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因此,选项D正确。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因此,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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