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对委托人的虚假承诺?( )

admin2015-09-19  30

问题 律师的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对委托人的虚假承诺?(    )

选项 A、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向当事人提出案件很难胜诉,建议当事人争取和解
B、根据事实、证据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诉讼中主张免除委托人的担保责任,但法院未采纳其意见
C、通过和代理人了解的案件情况以及收集到的证据可以确定本案的胜诉率为99%,因而告知委托人肯定能够胜诉
D、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律师分析后向委托人表示,如果其陈述的事实确实如此,其能够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答案A,B,D

解析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43条规定:“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向委托人提出分析性意见。”A、D项中是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所做的分析,不属于虚假承诺。故A、D项当选。根据该法第44条规定:“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未被采纳,不属于虚假承诺。”故B项当选。C项中,律师通过法律分析确定胜诉率为99%不是虚假承诺,但其承诺一定胜诉则构成了虚假承诺,故C项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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