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承建工程向乙公司租赁三台挖土机(编号分别为挖1、挖2、挖3)和一台运土的载重汽车。 在租赁期间,挖1非因使用原因产生故障,需要维修;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乙公司未予答复,甲公司遂将挖1送至丙公司处维修,因未支付维修费,挖1被丙公司扣留;丙公司对挖1系乙

admin2016-09-23  27

问题 甲公司为承建工程向乙公司租赁三台挖土机(编号分别为挖1、挖2、挖3)和一台运土的载重汽车。
在租赁期间,挖1非因使用原因产生故障,需要维修;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乙公司未予答复,甲公司遂将挖1送至丙公司处维修,因未支付维修费,挖1被丙公司扣留;丙公司对挖1系乙公司所有的租赁物并不知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公司擅自将挖2转租给丁公司,由于丁公司的原因,挖2损坏。
租赁期间,乙公司将挖3转让给戊公司,双方约定转让通知送达甲公司视为交付,挖3所有权相应转移,后期租金由戊公司收取;当日,乙公司将转让事项通知甲公司。后甲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挖3毁灭;至此时,戊公司尚未向乙公司支付购买挖3的价款。同时,乙公司还将载重汽车转让给己公司,甲公司提出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乙公司未予答复,但通知甲公司于租期届满时将载重汽车交付给己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戊公司能否以挖3已经毁灭为由拒绝支付购买价款?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戊公司不能以挖3已经毁灭为由拒绝支付购买价款。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乙公司与戊公司间挖3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为指示交付,转让通知送达甲公司时视为交付,挖3的风险相应转由戊公司承担,即戊公司仍应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向乙公司支付购买价款。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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