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6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1)2015年9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从A公司处购买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日,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合同,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A公司设
2016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1)2015年9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从A公司处购买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日,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合同,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A公司设
admin
2017-12-22
26
问题
2016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1)2015年9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从A公司处购买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日,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合同,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A公司设定抵押。
(2)甲公司欠B公司300万元的货款,C公司欠甲公司300万元的货款。C公司与B公司拟合并为B公司,双方于2015年4月1日签订了合并协议,于2016年4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乙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向D银行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6个月。甲公司作为乙公司的连带保证人和债权人D银行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2016年7月10日,D银行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管理人以主债务尚未到期为由予以拒绝。
(4)甲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向E银行贷款800万元,贷款期限为3个月。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一般保证人和E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2016年7月10日,E银行要求丙公司履行保证责任。
(5)丁公司向F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甲公司以其厂房为丁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丁公司未能偿还F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丁公司和F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F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对于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A公司设定抵押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管理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在可撤销期间内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因其是有对价的行为,不能撤销。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7g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面临严重财务困难,于2013年进行了重大重组,有关资料如下:资料一:甲公司跟其最大股东A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协议》,将甲公司所属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价2.5亿元出售给A公司,A公司以其将持有的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面临严重财务困难,于2013年进行了重大重组,有关资料如下:资料一:甲公司跟其最大股东A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协议》,将甲公司所属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价2.5亿元出售给A公司,A公司以其将持有的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2013年1月1日,甲、乙、丙、丁投资成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从事货物配送及运输,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合伙事务由甲、乙共同执行,合伙协议无其他特殊约定。A企业成立后,发生了下列事项:(1)2月1日,A企业向B银行借
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乙两个国有企业出资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丙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将500册藏书赠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500册藏书。根据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3年7月1日,因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出现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人民法院受理了由债权人乙公司提出的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由于甲公司的债权人人数较少,故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相关事实如下:(1)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情形中,不属于违法行为的有()。
随机试题
“唱一唱”中的“一”应读()。
如果甲公司某银行账户的银行对账单余额与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不符,最有效的审计程序是()
Therewasiceontheroad,andthedoctor’scarhitatreeandturnedoverthreetimes.Tohissurprise,hewasnothurt.Hegot
张某,34岁,上气咳逆阵作,咳时面赤,常感痰滞咽喉,咯之难出,量少质黏,或痰如絮状,咳引胸胁胀痛,咽干口苦。症状可随情绪波动而增减。舌红或舌边尖红,舌苔薄黄少津,脉弦数。本病当诊断为
属于眼球壁外膜结构的是
四逆散的功用是
甲公司2013年至2015年对乙公司股票投资的有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定向发行每股面值为1元,公允价值为4.5元的普通股1000万股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30%有表决权的股份。交易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且不持有乙公司股份;
曹魏政权教授法律,培养司法官吏的司法机构是()。
IntheUSA,85%ofthepopulationovertheageof21approveofthedeathpenalty.Inthemanystateswhichstillhavethedeath
Everyonehasamomentinhistory,whichbelongsparticularlytohim.Itisthemomentwhenhisemotionsachievetheirmostpow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