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行政诉讼中法庭对证据的审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二—49,单)

admin2017-03-07  41

问题 关于在行政诉讼中法庭对证据的审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卷二—49,单)

选项 A、从证据形成的原因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B、从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审查证据的关联性   
C、从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D、从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答案C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6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1)证据形成的原因;(2)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3)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4)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5)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因此,证据形成原因的审查是真实性审查而非合法性,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审查的也是真实性而非关联性,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也是审查的真实性而非合法性,A、B、D项错误,C项正确。   
  与本考点相关联的,考生需要掌握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1)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2)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3)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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