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法院接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有关情形时,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作出裁定。下列哪些情形应当适用该规定?(2008年试卷2第68题)
《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法院接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有关情形时,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作出裁定。下列哪些情形应当适用该规定?(2008年试卷2第68题)
admin
2014-12-22
35
问题
《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法院接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有关情形时,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作出裁定。下列哪些情形应当适用该规定?(2008年试卷2第68题)
选项
A、发现关键定罪证据可能是刑讯逼供所得
B、判决书认定的年龄错误,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
C、提供一重大银行抢劫案线索,经查证属实
D、罪犯正在怀孕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A项关键定罪证据可能是刑讯逼供所得,因此属于第(一)项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情形;B项未满18周岁属于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也属于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情形;C项提供重大银行抢劫案线索,属于上述第(二)项规定的情形;D项属于第(三)项情形。因此A、B、C、D四项均当选。
疑难辨析:本考点重点在于对《刑事诉讼法》第251条内容的理解与掌握,本题就是对该条文的直接考查,要能将选项所列情形与法条相对应。注意A项的间接表述,即关键定罪证据可能是刑讯逼供所得,意味着“判决可能有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s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大陆架的说法正确的是:
红山区公安分局根据某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8.7万元,并缴获金银首饰、MP4播放器、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刘某因超载被公路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李某拦截,李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刘某要求出具书面处罚决定书和收据,李某认为其要求属强词夺理,拒绝听取其中辩。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制度的规定和实践,有关非违反性申诉与违反性申诉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如果一审宣判后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对两名被告人改判死刑立即执行。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外国人在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马克思说:“法学家们的这种幻想说明,在法学家们以及各个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结契约这类事情,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做是可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完全取决于缔约双方的个人意愿。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
某外国公司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在其下列行为中哪些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黄某、高某二人从境外走私入境假币200余万元。运载假币的渔船刚一到岸即被海关缉私人员发现。黄某、高某手持铁棍、匕首将缉私人员打成重伤后携带假币逃走。对黄某、高某的行为应以哪些犯罪论处?
随机试题
A、①B、②C、③D、④D
下列关于休克微循环收缩期生理变化的描述,错误的是
A、特异性细胞免疫B、特异性体液免疫C、非特异性细胞免疫D、非特异性体液免疫E、以上全不对偶联毒素的单克隆抗体
女性,60岁。反复黑便,呕吐咖啡色液体1月余,消瘦,腹胀,未触及肿块,血红蛋白5g,白细胞6.6×109/L。最大可能是
以下哪一项是痿证与痹证的主要鉴别点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权利包括()。
以下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的是()。
简述学前儿童的教育如何体现直观形象性。
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尤其是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强企业的道德管理,建立有效的信用体系,需要付出长期的努力。最适合做这段文字标题的是:
Havingconsecutivelywontheirlastthreegames,theAtlantaBravesgointothefinalroundwithalotof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