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admin2012-09-16  23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选项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答案B,C,D

解析 意思表示中的“意思”并非寻常的意思,而是发生一定民法上效果的意思,亦即关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意思。民法理论一般认为,邀请他人吃饭时,邀请人并不希望发生民法上的效果,使被邀请者因此取得民法上的请求权,不能构成意思表示,因此 A 项错误。
    悬赏广告是指通过广告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表明的报酬的行为。民法理论一般认为,悬赏广告是针对不特定人的一种意思表示。潘某所发布的寻物启示便属于悬赏广告,因此应选 B。
    《继承法意见》第 40 条 规 定 :“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孙某的日记就其内容来看其实是一份遗嘱,而遗嘱属于一种意思表示,因此应选 C。须注意的是,遗嘱是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不以告知他人为成立要件。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自动售货机的设置属于要约,他人投币行为属于承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应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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