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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系某银行的副行长,其朋友孙某系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孙某开发某小区向该银行贷款了1亿元,仍有1000万资金缺口。孙某已无法申请新的贷款,遂找到董某望其能够“借”银行1000万元几个月,并承诺全额归还,小区建成后送董某一套大户型房子。董某遂先后三次以转账
董某系某银行的副行长,其朋友孙某系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孙某开发某小区向该银行贷款了1亿元,仍有1000万资金缺口。孙某已无法申请新的贷款,遂找到董某望其能够“借”银行1000万元几个月,并承诺全额归还,小区建成后送董某一套大户型房子。董某遂先后三次以转账
admin
2017-08-18
7
问题
董某系某银行的副行长,其朋友孙某系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孙某开发某小区向该银行贷款了1亿元,仍有1000万资金缺口。孙某已无法申请新的贷款,遂找到董某望其能够“借”银行1000万元几个月,并承诺全额归还,小区建成后送董某一套大户型房子。董某遂先后三次以转账方式将银行1000万存款准备金“借”给孙某。董某的行为( )。
选项
A、董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B、董某转账的资金是客户存款,不属于国家财产,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C、董某转账行为并没有白已营利或者使用,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D、董某构成挪用公款罪,而且是既遂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挪用公款罪的既遂。根据我国《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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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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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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