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0.3.40)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0.3.40)
admin
2016-05-05
45
问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0.3.40)
选项
A、“一通电脑行”为被告
B、甲为被告
C、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
D、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答案
C
解析
《民诉解释》第60条规定,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侵权责任法》第34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应将甲乙丙三人列为共同被告,并在法律文书中注明所登记的字号“一通电脑行”。戊作为合伙组织的雇员,其在进行雇佣合同所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致他人损害,应将其雇主列为当事人,而不应将其作为当事人,故戊不能作为共同被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A、B、D三项皆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i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福建南海水产品公司与北京光达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合同规定:由南海公司于2001年10月7日之前向北京光达公司提供1000斤大闸蟹,合同签订后,南海公司即组织人员到海边采购大闸蟹。于10月1日采购满1000斤后,南海公司马上将大闸蟹准备运往机场,适逢此时天降大
依据合同法,下列正确的是:
在甲公司和乙公司因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进行仲裁的过程中,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即冻结乙公司在银行的存款55万元,或扣押、查封其等值财产。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采取下列哪些处理办法是不正确的?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主体是()。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运输方式中哪个不属于多式联运?
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5000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其余1OOO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元),未约定担保范
熊某因出差借款。财务部门按规定给熊某开具了一张载明金额l万元的现金支票。熊某持支票到银行取款,银行实习生马某向熊某提出了下列问题: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1万元?熊某拒绝回答,马某遂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原理,关于马某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向乙、丙、丁分别借款1万元,甲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当时价值3万元,先后向乙、丙、丁分别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分别办理了登记。后来,甲将该彩电卖给了乙,并通知了乙、丙、丁有关转让和抵押的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戊五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肉类加工批发,公司的名称预登记为千惠公司。该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情形,请回答下列问题:设股东丁其实并未出资,其出资实际上是其朋友马武的,二人曾经签订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马武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
随机试题
患者,女,55岁,眼干,口干5年,右腮腺肿物3年,逐渐加重,现已经出现咀嚼及吞咽困难。右腮腺肿物2cm×3cm大小,表面光滑,无压痛,未见面瘫征象。有类风湿关节炎病史15年。若schirmer试验为3ram/5min,下唇腺活检见局灶性唾液腺炎症,诊断
涩味药多用于治疗()
市场比较法是通过已发生交易案例的价格求算待估土地价格,所以所求价格也称为()。
下列指标中,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的指标有()。
罗伯特·豪斯确立的四种领导行为,主动征求并采纳下属的意见,属于()。
张女士为A市甲超市财务管理人员,她从2017年1月份开始建立家庭消费电子账,6月份从甲超市购买了下列商品:(1)高档粉底液一盒,支出400元。(2)白酒1000克,支出640元。(3)食品支出1010元,其中:橄榄油2
质量检验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
公平和正义
在窗体上画一个命令按钮,然后编写如下事件过程:PrivateSubCommand1Click()DoUntilb<Oa=InputBox("输入a的值")a=Val(A)
定义学生选修课程的关系模式如下:S(S#,Sn,Sd,Sa)(其属性分别为学号、姓名、所在系、年龄);C(C#,Cn,P#)(其属性分别为课程号、课程名、先选课);SC(S#,C#,G)(其属性分别学号、课号和成绩)。检索选修课程名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