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灭?(2008—卷三—8,单)

admin2017-03-09  41

问题 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灭?(2008—卷三—8,单)

选项 A、因混同而消灭   
B、因混合而消灭   
C、因结婚而消灭   
D、因免除而消灭   

答案D

解析 《婚姻法》第1 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甲乙二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产生于二人结婚之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并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并不因结婚而消灭,故C项错误。    债的消灭,又称债的终止.是指债权债务客观上不复存在。能够引起债的消灭原因主要有清偿、混同、抵销、提存、免除、解除合同、债务更新等。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债的关系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存在时方能成立.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人时,债权债务就当然消灭。《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混同一般发生在继承和企业兼并中,此时,债的关系一方不复存在。本题中,甲乙二人结婚后,双方仍存在,夫妻一方的财产也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且我国现有法律也不承认妻子嫁给丈夫后主体资格消灭,因此甲乙结婚行为并非债法上混同,不能导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法律效果,故A项错误。   
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互相掺合,难以分开并形成新财产.本题显然不是一种混合取得物的所有权的形式.故B项错误。   
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使债务消灭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05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本题中甲乙婚后,两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可能会由债权人免除债务而消灭。因此D正确。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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