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将自己的电脑交赵某保管,后赵某将该电脑非法占为已有,拒不退还刘某,刘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因病去世。刘某之女以侵占罪向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自诉状,代其父亲控告赵某。对于刘女这种代父亲告诉的情况,人民法院不正确的做法是:

admin2013-05-03  34

问题 刘某将自己的电脑交赵某保管,后赵某将该电脑非法占为已有,拒不退还刘某,刘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因病去世。刘某之女以侵占罪向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自诉状,代其父亲控告赵某。对于刘女这种代父亲告诉的情况,人民法院不正确的做法是:

选项 A、告知其主体不合格
B、裁定驳回起诉
C、依法受理此案
D、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A,B,D

解析 根据最高法《刑诉解释》第186至188条的规定,对于主体不合格的情况,人民法院仍然应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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