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

admin2015-04-23  27

问题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
    《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lO%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哥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2014年试卷三第86~91题)
请回答下题。
关于2013年5月1日张某、方某未将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选项 A、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与甲公司一起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向某国土部门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所谓合同相对性,又称合同之债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对特定的主体发生约束力,合同当事人不得依据合同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合同关系外的第三人也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本题中,关于首付款应支付给丙公司并用于支付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系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一》的约定,只能在甲、乙签约主体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张某、方某仅是款项代为受领人,属于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乙公司无权要求张某、方某承担责任,据此选项A、B错误。同时,丙公司与某国土部门属于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也无权要求张某、方某承担违约责任。据此,选项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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