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dmin
2016-01-15
30
问题
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选项
A、合适,因为刘律师有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B、合适,因为刘律师需要代为承担举证责任
C、不合适,因为刘律师无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D、不合适,因为刘律师的调查未经人民法院同意
答案
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35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据此,在诉讼期间,被告及其代理律师均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因此A、B、D项不对。在行政诉讼期间,律师没有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故C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P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国豫达公司向甲国来科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乙国。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来科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豫达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下列不属于法官的权利的是哪项?()
清末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中没有一种特殊的审判机构,即“会审公廨”。下列关于这一机构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关于宪法实施,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些选项?()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近代法制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下列关于《法国民法典》的哪一项表述不正确?
买卖双方采用CIF术语签订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装运港为旧金山,目的港为上海。下列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对法官处分或者处理错误的,应当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下列有关措施中,正确的有()。
2010年6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MP3给美国乙公司,后美国乙公司将该批MP3转售德国丁公司。2011年1月,德国丙企业控告丁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德国的专利权,丁公司找到乙公司,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责。甲公司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应负责任,其理由正确的
为了落实司法便民,检察院开设了网上举报、申诉和信息查询系统,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和电子签章,公民对国家机关实行网上监督收效明显。关于网络技术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下列明确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的行为有哪些?()
随机试题
f=r/2πB0,f代表
中医学认为妊娠剧吐的主要发病机制是
9最能反应婴儿营养状况的体格发育指标是
按合同成立时是否交付标的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属于( )。
通过对产生偏差原因的分析,研究制定纠偏措施,是( )。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2年至2014年,甲公司与其子公司乙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经董事会批准,甲公司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为甲公司向乙公司5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为乙公司2012年
(天津2008—9)如果售货员将一袋袋的水饺摆成10堆,其中堆:是合格的,每袋500克;一堆是分量不足的,每袋450克,从外形上看,分不出哪一堆是450克的,执法人员最少称几次就可发现分量不足的那一堆?()
慕课(MOOC,大规模在线课程)风靡全球,有学校也想进行实验研究。于是在英语学科上进行MOOC实验。取样来自这所学校的高一(二)班作为实验班,其他2个班级为对比班。实验前后都对所有班级进行了难度相同的测试。高一(二)班前后测成绩的差异将视为实验产生的效果。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制定的一系列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这说明()
TakeStepstoProtectsChildrenPreventingchildhoodinjurieswouldseematoughtask.Butthere’salonglistofprovenwa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