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某综合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8500m2,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约定为20个月。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编制了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且绘制出施工进度网络计划见图2(单位:月)。
某综合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8500m2,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约定为20个月。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编制了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且绘制出施工进度网络计划见图2(单位:月)。
admin
2014-07-06
27
问题
某综合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8500m
2
,某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约定为20个月。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编制了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且绘制出施工进度网络计划见图2(单位:月)。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因建设单位修改设计,致使工作K停工2个月。
事件二:因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未按时进场,致使工作H延期1个月。
事件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工作F停工1个月。
事件四:因施工单位原因工程发生质量事故返工,致使工作M实际进度延迟1个月。
问题
针对本案例上述各事件,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工期索赔的要求?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本案例各事件中,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工期索赔的判断及理由: 事件一:施工单位不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因为该工作不影响总工期。 事件二:施工单位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因为该工作在关键线路上,影响总工期,且属建设单位责任。 事件三:施工单位不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因为该工作不影响总工期。 事件四:施工单位不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因是施工单位自身责任造成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OJw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题库一级建造师分类
0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级建造师
相关试题推荐
背景材料:某公路工程,合同价4000万元,合同工期270d。合同条款约定:①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开工当月一次性支付;②工程预付款扣回时间及比例:自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的当月起,分两个月平均扣回;③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④工
背景材料:某一标段公路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结算。按合同规定工程量计量组织形式,采用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计量,即在进行计量前,由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计量的时间与工程部位,然后由承包人派人同监理工程师共同计量,计量后双方签字认可。在工程计量开始之
背景材料:某高速公路M合同段,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线长19.2km。该路地处平原地区,路基横断面以填方3~6m高的路堤为主,借方量大,借方的含石量40%~60%。地表层以黏土为主,其中K7+200~K9+800段,地表层土厚7~8m,土的天然含水量为4
在下列施工区域,应该按照冬期施工要求进行路基施工的是()。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下列专业分包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以下关于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的施工安装要求,说法错误的有()。
用于公路路基的填料要求挖取方便,压实容易,强度高,水稳定性好。其中强度要求是按CBR值确定,应通过()确定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
隧道围岩详细定级时,不是对围岩BQ指标进行修正的因素是()。
关于石灰稳定土基层施工备料的说法,正确的是()。
背景资料:某公司中标修建城市新建主干道,全长为2.5km,双向四车道。其结构从下至上为:20cm厚石灰稳定碎石底基层,38c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8cm厚粗粒式沥青混合料底面层,6cm厚中粒式沥青混合料中面层,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合料表面层。项目部编制
随机试题
健康促进
已知系统框图如图所示,试求此闭环系统的传递函数。
两台在合适的工况下额定起重量为25t的汽车起重机共同抬吊一件重物,其重物的最大重量(包括吊具、索具重量)不应大于()t。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根本特点和实质是()。
现代世界各国的刑法观念和刑罚制度大多朝着()方向发展。
我们读所有的书,最终的目的都是读自己。读有益的书,你会发现________的心平息下来了,有种________的感觉,你会发现你百思不得其解的困惑,千百年来被无数的人思考过,并且提供了各种各样的答案。每一本在你心目中值得阅读和记住的书,都是因为其中____
浮动抵押的特点是()。
Whatisimportantwhen...?Selectingpromotionmix-Advertising-Demographiccharacteristics--
ToliveintheUnitedStatestodayistogainanappreciationforDhrendorf’sassertionthatsocialchangeexistseverywhere.Te
Everythingisready,______?
最新回复
(
0
)